按照《淮北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经我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4月22日,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永亮任组长的督导组一行,来到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就该院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统筹兼顾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
督导组一行首先检查了烈山区院前一阶段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对该院的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肯定。督导组认为,烈山区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能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具体、边学边改,希望该院能再接再厉,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陈永亮副检察长在肯定该院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要找准问题、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尤其是自侦队伍的自我约束能力。三是坚持从严把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扎扎实实逐段推进,坚持“不走过场”。四是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整治重点,加强自我督查,对检察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