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高检察机关人权司法保护和民生司法保障工作水平,根据最高检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要求,近日,杜集区检察院成功办结一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在寒冷冬日为刑事受害人送去检察温暖。
本案救助申请人豆某某在一宗刑事案件中被他人打成重伤,致一级伤残,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豆某某经济损失,但被告人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豆某某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认为被告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豆某某受伤后生活无法自理,医药费是向亲戚朋友借钱支付,现需继续治疗但已无力支付费用,丈夫及孩子又无固定收入,生活极为困难。
杜集区检察院受理本案后,经审查认为,救助申请人豆某某的情况符合《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条件,给予豆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