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安徽省检察机关《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为相山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服务,我院认真落实省、市院决策部署,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控告申诉、指导案件办理、督查督促落实及研究解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的检察中心工作。我院在下一步工作中,院领导将对辖区内民营企业进行走访,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的法治需求,切实增强司法办案和检察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促进民营企业学法懂法守法,畅通民营企业向检察机关反映意见的通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帮助民营企业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增强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互通、联席会议等制度,畅通涉民营经济保护案件办理绿色通道。
相山区检察院在今后涉民营经济保护工作中,将以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为重点,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发挥检察职能,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