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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评查组召开2018年度淮北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8-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19日至21日,省检察院评查组到淮北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3天的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对淮北市检察机关侦监、公诉、民行、监所、控申各业务条线已结案件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共评查各类案件303件,并于21日下午就评查结果进行反馈,同时邀请该市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就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座谈。

会上省检察院评查组组长、控申处副处长赵杰就此次对淮北市检察机关案件抽查情况作了简要介绍,肯定了该市检察机关总体办案质量较好,但也存在着诸如卷宗封皮制作不规范、填写不完整等瑕疵问题。

在座谈期间,省人大代表翟培敏表示,省检察院评查组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作风扎实,评查组成员均为资深检察官,能够为淮北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号准脉”,找准问题,有利于淮北市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的提升,建议市检察院重视评查结果的运用,抓好整改落实。作为人大代表,也愿意当好检察工作的“宣传员”,全力支持检察工作的开展。省人大代表孙磊认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提高检察官办案能力的重要工作方式,反馈评查结果时能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也充分反映了检察机关不护短,敢于直面自身问题的决心和勇气,希望省检察院能够加强对淮北市检察业务的指导和引导。每位承办检察官也要变被动为主动,重视对所办案件的自查,以点带面,以个案问题整改促进整体办案质量的提升。

市政协委员盛勇认为,随着案件评查工作的开展,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已显露成效,自己作为律师到检察机关办案,感觉工作流程非常顺畅,也受到了暖心的服务。市政协委员刘静认为,个案评查中存在的问题,有可能是因为办案人员的惯性思维,沿袭老的办案习惯,可能需要一个“适应期”。希望下一步检察院能够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尽量缩短办案人员的“适应期”、“过渡期”。

赵杰表示,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也反映了检察工作的实情,充分体现了代表、委员履职的责任感和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及时汇总整理,抓好落实,并将相关情况写入评查总结报告中,向省检察院党组汇报。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保银,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永峰先后作了表态发言。杨永峰表示,省检察院对规范司法行为非常重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就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抓手,对省检察院评查组提出的评查意见和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的方式进行整改,争取案件质量和为民服务的意识和工作作风再上新台阶。唐保银表示,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体现了对检察机关的关心和爱护,淮北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认真梳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和省检察院评查组的评查意见,提高对案件评查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对个案问题要责任到人,抓好整改。

省检察院评查组开展的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找出了淮北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还存在不足之处,也给办案人员、办案部门以警醒。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座谈,为检察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