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从锋带领市院群教活动办公室有关人员到濉溪县检察院调研指导该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征求基层院干警对市院党组的意见建议。
濉溪县检察院检察长施宏波代表县院党组就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作了汇报,对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徐从锋对濉溪县检察院的活动开展非常满意,认为县院机关在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识高、措施实、组织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徐从锋指出,借大势解决自身问题是我党的一条宝贵经验。我们要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改进检察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市院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抓紧抓好抓实。一要认识上再提高。开展群众路线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更是我们自身的需要,机关各部门、全体党员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增强自觉性主动性, 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要结合上再紧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我们必须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实际对照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三要措施上再具体。这次活动有一个特点和创新之处,就是不分段、不转段,把解决问题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真转真改。所以每个环节上都要有切合实际的具体措施,确保把意见听透、把问题找准、把措施定实。四是落实上见成效。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推进工作,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以检察工作实绩检验活动成效,推动机关作风有大的改观、工作水平有大的提升、队伍形象有大的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