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检察机关在行动
张某甲等8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时间:2019-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57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甲等8人涉黑案件在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甲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某乙等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九个月不等刑罚,并处以适当的附加刑。

相山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组织、领导以张某丁、李某某、陆某某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公司等组织形式,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的行业内形成强制地位,非法垄断相山某公司散装水泥运输业务、非法控制无为某公司建筑石子销售业务,随意殴打、辱骂、伤害他人,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相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相山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坚持领导带头办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从严从快查办案件同时,深挖彻查“保护伞”线索,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成效,向社会各界彰显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下一步,相山区检察院将发挥检察优势,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力扫黑、铁腕除恶、重锤打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